苍府公字〔2020〕14号
因苍溪县嘉陵江百利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启动征收苍溪县百利镇胡家梁村、金陵村部分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位于苍溪县百利镇胡家梁村(原陵江镇百利村三、四、五、六组)、金陵村(原陵江镇金花村二、三、六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0.9450公顷,其中,农用地8.9927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4.0655公顷,园地0.4811公顷,林地3.2820公顷,其他农用地1.1641公顷),建设用地1.6547公顷,未利用地0.2976公顷。
二、征收目的
用于苍溪县嘉陵江百利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苍溪县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已于2020年5月初完成。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5228884。
公告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