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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注销有关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时间:2020-06-24 来源:苍溪县水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做好全县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强化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与取水单位衔接后,决定将以下4个取水户取水许可证进行注销。

一、四川苍溪天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月儿坝电站。取水(川元苍)字〔2014〕第00039号,有效期:自2014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0日,已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 以上,且取水户申请注销,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注销其取水许可证。

二、四川苍溪天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蓼叶滩电站。取水(川元苍)字〔2014〕第00040号,有效期:自2014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0日,已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 以上,且取水户申请注销,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注销其取水许可证。

三、苍溪县供排水公司。取水许可证号:取水(川元苍)字〔2014〕第00001号,有效期:自2014年1月31日至2017年12月30日,由于取水地点发生变化,已重新申请省水利厅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号:取水(川水)字〔2019〕56号),且未办理延续取水许可证手续,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注销其取水许可证。

四、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新观(富强)供水站。取水许可证号:取水(川元苍)字〔2016〕第007号,有效期:自2016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9日,取水水源已改变,已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 以上,且取水户申请注销,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注销其取水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有异议,可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县水利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9-5222801

联系地址:苍溪县水利局(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120号)


苍溪县水利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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