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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特色文化器材购置)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06-28 来源: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特色文化器材购置)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第一批)已报经县政府审批同意,现将资金拨付给你单位,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 省委宣传部 省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体育局关于转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6〕134号)、《关于文化惠民扶贫政策省级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教〔2015〕285号)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相关要求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于2020年7月17日前报送特色文化器材购买方案,经我局审批同意后,按照方案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扶贫项目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编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及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特色文化器材购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特色文化器材购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编制单位: 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单位:元

序 号

项目实施单位

补助金额

备 注

1

百利镇

10000.00


2

白驿镇

40000.00


3

河地镇

15000.00


4

唤马镇

80000.00


5

永宁镇

41000.00


6

陵江镇

70000.00


7

歧坪镇

50000.00


8

元坝镇

15000.00

原石门乡

9

东溪镇

15000.00

原石灶乡

10

白鹤乡

24750.00

龙凤村

11

白桥镇

20000.00

铜顶村

12

彭店乡

21000.00

长星村

13

鸳溪镇

15000.00


14

月山乡

10000.00


15

云峰镇

20000.00


合  计

446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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