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 » 详情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8-06 来源: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集中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政处罚权及其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行使交通运输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权及其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7)履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3.负责行使县经信局、县商务经合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3个部门和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县住建局建筑装饰装修和城镇民用燃气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行使工业和信息化(包括食盐、电力和成品油、节约能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商务和经济合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建筑装饰装修和城镇民用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与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4.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智能化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5.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和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7.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8.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社会动员工作。

10.参与县人民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11.负责配合各行政部门重点工作、行业整治等活动。

12.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

13.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报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围绕“五乱”狠抓市容环境整治。一是整治车辆乱停。以“保畅通、保秩序”为总目标,坚持疏堵结合,推行“城管+交警+社区”综合治理模式,加大违停车辆查处力度,着力破解停车难、停车乱难题。二是整治摊点乱摆。全面推行“严禁、严控、疏导”三级分区管控制度,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的原则,加强执法巡查和管控,依法查处占道经营行为。重点治理游商走贩、街边饮食摊点、日杂店、洗车店、汽车及电动车销售店的占道经营行为。三是整治工地乱象。建立“建”“管”“运”多方联合检查制度,落实建设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工地开挖、渣土运输前置审核,从严查处敞拉敞运、沿街撒漏、夜间施工噪声等违章行为。

2.多措并举,重拳整治违法建设 。一是严格执法。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县城规划区所有新建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通过工程放、验线后方能开工建设。对在建项目办证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执行情况、放验线情况逐一进行了审查,并建立台账,对建设手续不齐擅自施工的依法予以查处。二是遏制增量。全面落实“人盯楼盘”包案责任,落实片区定位监管责任,确定1项目1工地1名监管人员。加强与属地街道(乡镇)、社区、物业的联防联控,健全“日巡查周报告”制度,采取村(社区)干部属地管辖常态巡查、执法人员动态巡查相结合,实现违建全覆盖监控。严厉打击未批先建、随意乱建、超占超建等行为,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三是重点管控。紧紧围绕百利新区、花家坝、火车站、湿地公园等县城周边四大管控重点,对巡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即建即拆”。

3.把好关口,强化社会事务执法。一是确保用气安全。重点加大CNG加气站、配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农贸市场、夜市烧烤摊点、小火锅一条街、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巡查管控工作。二是及时处理信访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狠抓违法案件查处,确保燃气行业规范运行。

4.高度重视,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一是及时组建机构。成立创国卫办公室,配优配强工作人员,开展创卫前期筹备工作。二是主动对接,积极协调市爱卫会专家组到我县现场调研指导创国卫工作。三是有序推进创卫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门前五包”、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等工作。

5.压实责任,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充实驻村帮扶力量,压实帮扶责任,发展致富产业,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确保4个帮扶村无1人返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综合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综合执法局机关、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工勤)编制32人。离退(职)休人员4人。遗属补助1人。其他人员6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综合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110.37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7.0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1110.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6.20万元,占4.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4.17万元,占9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111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37万元,占90.6%;项目支出104.00万元,占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0.37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7.0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人员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4.1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4.17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207.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1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27.87万元,占2.5%;城乡社区支出977.48万元,占88.0%;住房保障支出44.31万元,占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27.28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综合执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04.00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综合执法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城市管理执法、城乡建设监察管理执法、社会事务管理执法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0.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7.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4.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0.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5.3%。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下降5.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7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行政执法、应急抢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苍溪县综合执法局下属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等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64万元,同口径较2019年预算增加20.84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苍溪县综合执法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苍溪县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苍溪县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综合执法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综合执法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综合执法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综合执法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