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苍溪县高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启动征收苍溪县高坡镇双凤社区部分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位于苍溪县高坡镇双凤社区(原双凤村二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3758公顷,其中,农用地0.3497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0.3497公顷,园地0.0000公顷,林地0.0000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116公顷,未利用地0.0145公顷。
二、征收目的
用于苍溪县高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苍溪县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已于2020年6月底完成。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5228884。
公告时间: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9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