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7902632/2019-00134 | 关 键 词 | 营商环境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日期 | 2019-07-03 |
文号 | 广府办发〔2019〕41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广府办发〔2019〕41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23号),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层层明确落实责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抓落实的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