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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第四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街道)的通知
索 引 号 687902632/2019-00124 关 键 词 质量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网 发文日期 2019-06-25
文号 广府办函〔2019〕40号 体裁分类 其他
时间:2019-06-25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网 打印 关闭本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定第四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街道)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8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函〔2014〕162号)精神,持续开展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四级联创”。按照市级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要求和标准,经考核验收,市政府认定苍溪县永宁镇等15个乡镇(街道)为第四批广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街道)。

希望被认定的乡镇(街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要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街道)先进经验,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促进乡村振兴,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附件:第四批广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街道)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附件

第四批广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示范乡镇(街道)名单

苍溪县永宁镇

苍溪县元坝镇

剑阁县汉阳镇

剑阁县北庙乡

剑阁县田家乡

青川县关庄镇

青川县桥楼乡

利州区大石镇

利州区工农镇

利州区回龙河街道办事处

昭化区虎跳镇

朝天区羊木镇

朝天区汪家乡

朝天区宣河镇

广元经开区盘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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