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苍溪县嘉陵江河道城区段土地储备项目—百利新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用地需要,拟启动征收苍溪县百利镇胡家梁村、金陵村部分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位于苍溪县百利镇胡家梁村(原陵江镇百利村二、三、四、五组,解放村一、二、三、四、八组)、金陵村(原陵江镇金花村一、六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14.2169公顷,其中,农用地12.7425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3.8709公顷,园地7.5713公顷,林地0.8685公顷,其他农用地0.4318公顷),建设用地0.5402公顷,未利用地0.9342公顷。
二、征收目的
用于苍溪县嘉陵江河道城区段土地储备项目—百利新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苍溪县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已完成。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5228884。
公告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