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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苍府公字〔2020〕24号)
时间:2020-09-14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因苍溪县嘉陵江河道城区段土地储备项目—百利新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用地需要,拟启动征收苍溪县百利镇胡家梁村、金陵村部分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位于苍溪县百利镇胡家梁村(原陵江镇百利村二、三、四、五组,解放村一、二、三、四、八组)、金陵村(原陵江镇金花村一、六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14.2169公顷,其中,农用地12.7425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3.8709公顷,园地7.5713公顷,林地0.8685公顷,其他农用地0.4318公顷),建设用地0.5402公顷,未利用地0.9342公顷。

二、征收目的

用于苍溪县嘉陵江河道城区段土地储备项目—百利新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苍溪县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已完成。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5228884。

公告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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