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公字〔2020〕28号
因苍溪县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地面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启动征收苍溪县永宁镇平兰村、笔山村,鸳溪镇古楼村部分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位于苍溪县永宁镇平兰村(原兰池村二、五、九组)、笔山村(原大桥村四、五、六组),鸳溪镇古楼村(原龙回村五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11.4860公顷,其中,农用地11.4860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2237公顷,园地0.0000公顷,林地11.258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4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
二、征收目的
用于苍溪县剑阁区块礁滩气藏试采地面工程项目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单位
苍溪县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已于2020年4月完成。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5228884。
公告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9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