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蓉、寇宏、向凌峰、赵洪友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对城区犬只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调查研究
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在局务会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派执法人员到周边市县进行了考察调研。结合我县犬只管理工作实际,征求了司法、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起草了《苍溪县城区犬只管理暂行办法》初稿。
二、稳步推进,夯实各项工作
7月3日,我局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官网对《县城区犬只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为期1月的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意见10个种类,共134条。9月17日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关于《县城区犬只管理暂行办法》专家论证会,对暂行办法提出修改意见。9月27日,我局召开了风险评估会,待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即可发布《县城区犬只管理暂行办法》。
三、强化宣传,着力营造氛围
在稳步推进《县城区犬只管理暂行办法》法制论证期间,我局加大了宣传力度,着力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氛围营造工作。一是利用“6.5”世界环境日在同心广场、国税广场、水幕广场等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二是充分发挥社区作用,组织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宣传文明养犬规定,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社区做好文明养犬的管理以及宣传工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待《县城区犬只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三是建立流浪犬收留机制,确保市民的健康安全。
非常感谢你们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839-6091330)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