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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中介机构收费项目清单
时间:2020-10-26 来源: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土地整理收储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

机关及文号

备 注

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



川价发

〔2006〕229号


一、土地(矿产)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




1.以招标方式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


按川价费〔2003〕49号执行


2.以挂牌方式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

按成交金额

1%

出让由受让方负担,转让由双方各负担50%

3.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协议转让

按成交金额

0.1%

由转让双方各负担50%

4.改制、重组矿产企业,其土地涉及交易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




5.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协议出让属政府行政行为,不得收费




6.住房进行新建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不得收取地产交易手续费




7.以拍卖方式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的



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让由受让方负担,转让由双方各负担50%

①100万元以下


3.5%


②100-500万元


3.0%


③500-1000万元


2.5%


④1000-5000万元


1.50%


⑤5000-10000万元


1.00%


⑥10000-100000万元


0.50%


⑦100000万元以上


0.10%



苍溪县法律公证处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备注

一、证明法律行为





公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范围调整为证明文件文书、证明法律事实2类公证收费(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1.证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协议

元/件

每件300元

川发改价格 〔2017〕310号



2.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协议


按标的额分段累加计收:

批量公证,减半收取

按0.3%收取

标的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按0.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按0.2%收取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按0.2%收取

按0.1%收取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1%收取

按0.05%收取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0.05%收取

按0.04%收取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4%收取

按0.02%收取

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按0.02%收取


超过1亿元部分,协商收费

3.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0.3%收取

在合同、协议收费的基础上加收:标的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0.3%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标的额30万元以上的,每件1000元


4.出具执行证书

按0.3%收取

执行标的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0.3%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元/件

执行标的额30万元以上的,每件1000元


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按受益额分段累加计收

川发改价格 〔2017〕310号

按办理公证时受益财产的市场评估价为受益额计算。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按1%收取

受益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部分,按1%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按0.5%收取

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按0.3%收取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按0.3%收取

按0.2%收取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2%收取


按0.1%收取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0.1%收取


按0.05%收取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5%收取


按0.02%收取

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按0.02%收取


按0.01%收取

超过1亿元部分,按0.01%收取

6.证明遗嘱

元/件

涉及财产金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每件400元

摄像、录音、刻录光盘、冲洗照片不再另收费

元/件

涉及财产金额30万元以上的,每件800元

7.证明委托、保证(担保)、承诺(要约)等单方法律行为

元/件

每件300元

委托公证:涉及处分财产的可协商收费

8.证明声明

元/件

每件200元


9.证明招标投标、拍卖、彩票销售、开奖、评选、抽签、遥号,物品抽样检测、销毁;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活动; 证明股票发行;参与调解或谈判等现场监督公证

元/小时

每小时10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复杂的现场监督公证可以协商收费。复杂的情形包括:需要公证人员多次到场或往返多地实施监督;涉及其他行业专业技术辅助;工作环境恶劣或危险;土地招、拍、挂等

10.证明公司会议、订立公司章程

元/次

每次2000元

川发改价格 〔2017〕310号


11.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物证、影像、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行为过程和事实,财产清点、清算、评估等保全证据公证

元/小时

每小时10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复杂的保全证据公证,可以协商收费。复杂的情形包括:需要公证人员多次到场或往返多地开展保全证据工作;涉及其他行业专业技术辅助;工作环境恶劣或危险等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2.证明出生、生存、死亡、居住、身份、曾用名、户籍注销、国籍、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纳税状况、选票、证件遗失、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关系、亲属关系、收入状况等事实

元/件

每件100元

川发改价格 〔2017〕310号


13.证明签名、印鉴、指纹、日期

元/件

每件300元


14.证明抚养、赡养、收养关系、解除收养、认领亲子等

元/件

每件500元


15.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监护等

元/件

每件500元


16.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资信、经历等;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的房屋产权、股权、存款、知识产权等

元/件

每件5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7.证明证件、证书(执照)、证明、文书的复印件等与原件相符

元/件

每件200元


18.涉外公证要求同时证明该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的

元/件

每件80元


19.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章程、会议决议、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书

元/件

每件500元


四、其他公证服务





20.提存、保管物品

按标的额的0.3%计收

提存、保管物品按标的额的0.3%计收,最低收费200元

川发改价格 〔2017〕310号


21.保管遗嘱

元/件、年

每件每年100元


22.抵押登记

元/件

每件300元


23.出具存款查询函

元/件

每件80元


24.制作公证书副本

元/份

每份10元

涉台公证书副本邮寄费另计

25.代写、修改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元/件

代书、修改法律文书,每件80元;出具法律意见书,每件200元

出具复杂的法律意见书可协商收费;
符合法律援助有关规定的可减免费用


广元永泰司法鉴定所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备 注

一、法医病理鉴定



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政府定价范围调整为法医、物证、 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 4 类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1.早期尸表检验

元/具

500

对死亡24小时以内的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

2.晚期尸表检验

元/具

1500

对死亡24小时以外的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

3.早期尸体常规解剖

元/具

3000

对死亡24小时以内的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尸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等

4.晚期尸体常规解剖

元/具

4000

对死亡24小时以外的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尸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等

5.尸体脊髓腔解剖

元/例

1000

对尸体脊髓腔部位进行解剖

6.单个器官肉眼大体检查

元/个

500(一般器官)1000(心、脑)

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

对心、脑、肺、肾、脾、肝等器官中的一个器官进行肉眼大体检查。对心或脑进行肉眼大体检查的收费标准可高于其他器官。对多个器官进行肉眼大体检查的,每增加1个器官,加收200元,但收费总额不高于全套器官肉眼大体检查的费用

7.多器官肉眼大体检查

元/套

3000

对一具尸体常规解剖的全套器官进行肉眼大体检查

8.常规组织切片制作和检查

元/张

80

对器官取材并制作切片,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一具尸体常规解剖的全套器官进行组织切片检查的,全套器官组织切片检查收费不超过4000元

9.组织切片特殊染色检查

元/张

100

利用特殊染色技术进行病理组织学切片检查,包括脂肪染色、糖原染色等

10.电子显微镜病理检查

元/标本

300

制备符合要求的样品,利用透射电子显微镜或扫描电子显微镜进行检查

11.硅藻检查

元/例

750

对尸体的肺、肝、肾、长骨及牙齿等器官组织进行硅藻检查。一具尸体的一种器官组织(肺、肝、肾、长骨及牙齿等)为一例

12.尸体X光检查

元/部位

100

对尸体某部位,如头部、颈部、胸腹部、骨盆部、四肢,进行X射线检查。对四肢中的任何一肢、二肢、三肢、四肢进行检查,均按照同一标准收取一笔费用

13.尸体CT检查

元/部位

150

对尸体某部位,如头部、颈部、胸腹部、骨盆部、四肢,进行CT(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检查。对四肢中的任何一肢、二肢、三肢、四肢进行检查,均按照同一标准收取一笔费用

14.法医现场勘查

元/例

1000

法医到案件现场进行勘查

15.法医病理诊断

元/例

1500

运用法医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尸表检查、尸体剖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等检查结果,结合书证审查,作出法医病理诊断

16.死亡原因分析

元/例

2000

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

运用法医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尸表检查、尸体剖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等检查结果,结合书证审查,确定死亡原因;或仅依靠对尸检照片、尸检记录、病史等资料的书证审查,推测或判断死亡原因

17.死亡方式判断

元/例

1500

运用法医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尸表检查、尸体剖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等检查结果,根据现场勘查和案情调查,结合书证审查,判定致死方式

18.死亡时间推断

元/例

1500

运用法医学理论和技术,根据尸体现象所见和生物化学检测结果,结合当时当地的气象条件,综合分析、推断死亡时间

19.致伤物推断与认定

元/例

1200

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分析损伤的形态特征及成伤机制,综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结果,损伤和可疑致伤物上附着物的理化检验结果、DNA同一认定结果等,认定致死伤物体

20.生前伤死后伤鉴别

元/例

1000

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结果、组织切片检查结果等,鉴别死者损伤是生前还是死后形成

21.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

元/例

1000

(1)由于条件所限或失去其他检验时机,文证审查是唯一的鉴定方法,根据文证审查直接得出鉴定意见;(2)文证审查与尸体检验同时作为鉴定的方法,依据审查意见和检验结果做出鉴定意见

二、法医临床鉴定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政府定价范围调整为法医、物证、 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 4 类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1.损伤程度鉴定

元/例

1100

鉴定人体损伤的程度,即伤情鉴定(不包括精神损伤程度鉴定)。 仅对体表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应收50%费用

2.伤残程度评定

元/例

1000

评定因人体损伤导致的残疾程度(不包括精神伤残程度评定)

3.伤病关系鉴定

元/例

1200

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

评定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及其程度,或损伤与疾病在人身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精神科除外)

4.诈病、诈伤、造作伤鉴定

元/例

1000

评定被鉴定人是否存在诈病、诈伤或造作伤

5.劳动能力鉴定

元/例

700

评定被鉴定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精神科除外)

6.活体年龄鉴定

元/例

800

评测被鉴定人的骨龄或生理年龄

7.男子性功能评定

元/例

500

评定男性被鉴定人的性功能状况

8.听觉功能评定

元/例

700

检测、评定被鉴定人的听觉功能水平

9.视觉功能评定

元/例

700

检测、评定被鉴定人的视觉功能水平

10.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元/例

900

推断导致人身伤害的物体种类、特征,推断致伤方式(包括交通事故中被鉴定人的致伤方式),作致伤物同一认定

11.后续医疗费

元/例

800

评定被鉴定人伤病(精神科除外)治疗终结后,所需的继续治疗、再次手术、康复、使用临床辅助器具(包括更换周期)等合理的后续治疗项目及时限

12.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元/例

800

评定被鉴定人因伤、病(精神科除外)是否存在护理依赖及其程度

13.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

元/例

800

评定被鉴定人因伤、病(精神科除外)产生的误工、营养、护理的时间,即“三期”评定。评定“三期”中的任何一项、二项或三项,均按照同一标准收取一笔费用

14.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

元/例

800

(1)由于条件所限或失去其他检验时机,文证审查是唯一的鉴定方法,根据文证审查直接得出鉴定意见;(2)文证审查与活体检验或尸体体验等同时作为鉴定的方法,依据审查意见和检验结果作出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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