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苍溪县石马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启动征收苍溪县石马镇红星社区部分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位于苍溪县石马镇红星社区(原石马村四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1240公顷,其中,农用地0.1240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124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征收目的
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苍溪县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已于2020年10月完成。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5228884。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