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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苍府公字〔2020〕39号)
时间:2020-11-06 来源:县土地房屋征拆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因苍溪县石马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启动征收苍溪县石马镇红星社区部分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位于苍溪县石马镇红星社区(原石马村四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1240公顷,其中,农用地0.1240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124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征收目的

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苍溪县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已于2020年10月完成。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5228884。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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