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984号)要求,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口,由政府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100元/人.年(已享受其他代缴政策的人员不累加享受)。现对我县2020年享受政府代缴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7日。
凡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县人社局监察室或县居保中心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839-5226705、0939-5222513。
附:苍溪县2020年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名单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