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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至10月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 消费提示
时间:2020-11-25 来源: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2020年4至10月,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共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等20大类样品995批次,抽样检测合格样品962批次、不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主要原因为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生物毒素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一、农药残留问题。抽样检测黄豆芽、小白菜、芹菜、无筋豆角、沃柑、青枧(柑橘)、香蕉等16批次食用农产品存在4-氯苯氧乙酸钠、苯醚甲环唑、丙溴磷、毒死蜱、吡虫啉、多菌灵和克百威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抽样检测杂粮酒、干黄花、干萝卜条、干笋子、高粱酒、河粉、卤猪舌、泡红椒、素酱牛肉(调味面制品)共11批次食品存在甜蜜素、二氧化硫、防腐剂、亚硝酸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抽样检测绿豆糕、苏式月饼(果仁类)、白酒共5批次食品存在过氧化值、酸价、霉菌、酒精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等问题。

四、生物毒素。抽样检测1批次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目前,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所督促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对此,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食用农产品)时应注意,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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