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7902632/2020-03526 | 关 键 词 | 公开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2-30 |
文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2020〕20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使用统一的年报格式模板(见附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以及《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编制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
二、公布时间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在2021年1月15日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纸质件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并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信息报送系统上传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县信息公开办将对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年度报告内容不完整、公布不及时、公布渠道不规范、统计数据不准确或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王雄,0839—5225082。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