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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求松澜郡地下机动车位调整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1-27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2次会议工作要求,2019年11月县自然资源局对松澜郡地下车位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业主反对调整意见占总销售户数的23.3%。为进一步协调好业主提出的相关意见,该小区开发企业对地下机动车库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将《松澜郡车库优化调整方案》再次向公众公示。

建设单位:四川锦城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调整内容:松澜郡地下车库局部调整(详见附件)。

公示方式:采用现场公示(小区)及网络公示(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的方式进行。

公示期限:七天。

反馈意见方式:1.书面信件请邮寄到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2.电子邮件请发送到505107429@qq.com邮箱。请在信函封面或邮件名称上注明“松澜郡车库调整公示意见”,反馈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证明业主身份的相关材料(包括门栋号、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佐证材料)。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2月4日18:00。

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单位: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9-5222382


附件:

1、关于松澜郡车库优化调整方案的说明

2、车库调整平面布置图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1:

关于松澜郡车库优化调整方案的说明

四川锦城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通过招拍挂竞拍取得土地,开发建设“松澜郡”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于2013年7月经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3年第6次会议审查通过,批准地下停车库面积8255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34个,同时利用地上空间配建地面停车场,共计规划停车泊位约251个,满足规划条件要求。2015年,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地质滑坡现象,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该项目利用三级支护形成的空间修建新增中庭地下车库3898平方米,车位新增112个。

在项目建成使用过程中,小区业主多次向松澜郡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地下车库车位布置不合理,分布零散,只有一个出入口,车辆出入极为不便,经常发生擦挂碰撞等现象。为合理解决小区业主诉求,该项目开发商委托设计单位结合2015年新增的地下车库对小区的地下停车位进行了重新优化布置,并报送了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的主要调整内容为:

1.将使用较为便利的地下负一层停车库与新增地下室整合为停车场,作为小区的地下主要停车空间。整合后,地下停车位为263个,其中标准车位206个,微型车位57个,地上车位仍为117个保持不变,共计车位380个。车位数量及停车库面积均满足该项目地块规划条件要求,停车位较2013年审批通过的项目设计方案总体多129个。

2.负二层和负三层停车位使用不便利,予以取消。其中负二层取消21个车位,建筑面积980.25平方米,负三层取消21个车位,建筑面积983.41平方米,共计取消42个停车位,取消后形成的空间均作为商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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