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7902632/2021-0206 | 关 键 词 | 深化“放管服”改革 |
发布机构 |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 发文日期 | 2021-02-09 |
文号 | 川办函〔2021〕12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0年,各地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成都市、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地方和部门(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标先进、真抓实干、大胆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0年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3日
附件
2020年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31个)
一、市(州)(10个)
成都市 攀枝花市
泸州市 德阳市
绵阳市 遂宁市
南充市 宜宾市
雅安市 眉山市
二、省政府部门(单位)(16个)
省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科技厅 公安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商务厅 省卫生健康委
应急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省大数据中心
三、中央驻川机构(5个)
成都海关 四川省税务局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川能源监管办
四川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