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IPRAD-SN)管理手册》(2019年6月)中“附件3合作社商业计划书的执行程序”相关要求,我县自2020年4月7日发布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征集公告以来,共收到六家合作社提交的六份商业计划感兴趣函。经县级专家评审,六家合作社均列入了商业计划竞争性短名单。按照有关程序,入围商业计划竞争性短名单的有五家合作社于2020年6月19日前提交了商业计划书。经县级专家评审,五家合作社商业计划书均被评为合格,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合格的专业合作社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认定我县拟扶持的五个合作社的商业计划书合格(川农函〔2021〕98号),现将认定合格拟扶持的合作社商业计划书主要建内容公示如下:
1、苍溪县高成山蔬菜专业合作社。项目总投资为176.22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158.4万元,自筹17.8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优质蔬菜基地240亩,安装滴灌系统200亩、建6400平方米蔬菜大棚、新建分拣中心500㎡、新建100吨冷藏保鲜库、购买冷链物流车1台、合作社社员及农户培训900人次、技术支持90人次、认证蔬菜绿色食品一个等级。项目实施期限三年,项目建成后达产年亩产达到4000公斤,总产量达到960000公斤,销售收入115.2万元,保鲜贮藏部份可实现增值收入25万元,总收入达到140.2万元,净利润20.82万元,最低年(第一年)年社员平均分红847元,贫困社员分红达1017元。最高年(第七年)每个社员平均分红2082元,贫困社员分红达2498元。
2、苍溪县津境种植专业合作社。总投资177.21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156.31万元,自筹20.9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优质梨生产基地300亩,安装滴灌设施300亩、建设分拣中心600平方米、建设100吨冷藏保鲜库、购置冷链物流车1台、合作社社员及农户培训900人次、技术支持90人次、认证梨绿色食品一个等。项目实施期限三年,达产年梨亩产达到1800公斤,300亩苍溪梨生产基地总产量达到540000公斤,销售收入172.8万元,保鲜贮藏可实现增值收入20万元,总收入达到192.8万元,净利润达到33.61万元。社员平均分红2521元,贫困社员分红3167元。
3、苍溪县五福猕猴桃专业合作社。项目总投资为165.33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148.5万元,自筹16.8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优质猕猴桃生产基地186亩,安装喷灌系统100亩、猕猴桃架杆架线安装30亩、新建分拣中心500㎡、新建100吨冷藏保鲜库、购置包装台6台、购置电子秤2台、购置台秤2台、购置塑料周转箱1500个、合作社社员及农户培训600人次,技术支持60人次、认证猕猴桃绿色食品一个等。项目实施三年,达产年猕猴桃亩产达到600公斤,总产量达到111600公斤,总收入187.4万元,净利润达到17.44万元,社员户均可分红2093元,贫困户户均可分红2605元。
4、苍溪县新凤水果专业合作社。项目总投资为176.22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158.4万元,自筹资金17.8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猕猴桃生产基地200亩、柑橘生产基地467亩,猕猴桃生产基地30亩架杆架线建设、建柑橘分拣中心1000㎡、建60吨地磅、建80吨猕猴桃、柑橘冷藏保鲜库一座、购买塑料周转箱3000个、购买叉车一台、购买电子秤1台、合作社社员及农户培训900人次、技术支持90人次,认证猕猴桃绿色食品一个等。项目实施三年,达产年200亩猕猴桃总产达到120000公斤,467亩柑橘总产达到840600公斤,总产值达到452.18万元,净利润总达到138.27万元。每个社员平均分红2687元,每个贫困社员平均分红3327元。
5、苍溪县鑫旺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总投资为176.22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158.4万元,自筹17.8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猕猴桃生产基地180亩,苍溪梨生产基地70亩。完善30亩猕猴桃生产基地架杆架线安装、完善40亩猕猴桃生产基地喷灌设施设备安装、新建猕猴桃避雨大棚6亩、生产基地一次性投入有机肥150吨、建设500㎡分拣中心及仓储设施、建设100吨冷藏保鲜库一座、购置农用运输车一辆、购置电子秤2台、购置台秤2台、购置塑料周转箱1000个、合作社社员及农户培训900人次、技术支持90人次、认证猕猴桃绿色食品一个等。项目实施三年,达产年180亩猕猴桃总产达到108000公斤,70亩苍溪梨总产达到126000公斤,贮藏保鲜增加收入20万元,总产值222.32万元;合作社净利润达到47.97万元。社员平均分红3062元,贫困社员平均分红3677元。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扶持的合作社商业计划书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有关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署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承诺按有关规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提出异议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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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邱明强 电话:0839-5587891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