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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苍溪县陶家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1-03-12 来源:苍溪县水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1月19日至20日,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苍溪县陶家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陶家沟小流域实施方案提出的治理目标、建设内容、措施布局、措施设计等编制内容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基本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同意陶家沟小流域实施2021年苍溪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区总面积49.19km2,水土流失面积23km2。

二、陶家沟小流域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同意该项目在白鹤乡伏公社区、鹤仙社区、龙凤等9个村实施。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km2,主要建设内容:坡改梯11.63hm2,经果林24.96hm2,封禁治理1050.38hm2,保土耕作913.03hm2,沟渠5.97km,塘8座,沉沙凼20口,作业道路5.09km,群众投工投劳2.7万工日,项目区方案一经批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三、陶家沟小流域实施方案投资概算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概算总投资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700万元,县级财政30万元。

四、陶家沟小流域实施方案综合治理的保障措施可行。项目区所涉及的乡(镇),村组要积极组织群众投劳。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9〕131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国家资金专项使用。

五、同意陶家沟小流域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管理方式。在项目实施中,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号)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附件: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2021年治理措施任务及投资计划表


苍溪县水利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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