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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4-09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建设、养护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及运输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承担部分省道县道公路养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抓好公路保畅工作。一是通过层层签订养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指令性生产任务,加大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力度,突出养护“早、勤、定、保”四字基础,加强段、股、片、站、人五级管理机制,确保了养护质量。二是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考核和监管体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坚持随机与定期相结合的考核考评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养护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三是加强路面保洁力度,提高保洁频率,特别是对重点区域严把死守,随脏随扫。统一标准,绿化升级,对所管辖路段死树、歪树、杂草等再次进行清理,在砍杂去乱上下功夫,提高路容路貌。四是以水系、涵洞通畅为硬指标,严格落实汛期养护值班制度,对涵洞的清理实行责任人、台账制,及时清除边坡小坍方,恢复路基坍塌,确保了公路畅通和良好路况。来年,将清扫路面60万平米,清理涵洞238道,清理水沟266公里,清理路肩杂物17.9万平米,力争完成市、县下达的养护指标,改善管养路段路容路貌,提高养护管理质量。

2.加大公路病害整治力度。

3.加大公路大中修建设力度。

4.强化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我中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管理。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自编安全教育培训教材,采取领导亲自授课,现场提醒指导,督促职工自学等多种形式,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三是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设立安全隐患台账并逐个销号。四是做好安全度汛,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人员,储备物资等。五是规范施工作业行为,要求一线工人作业时穿戴养护标志服、标志帽,作业点设立警示标牌,对不安全作业行为现场纠正。确保了管养公路、桥涵的安全畅通,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我中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苍溪县重点工程有序推进,苍溪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连接公路(黄猫乡至阆中市三庙乡旅游公路)建设工程彭店乡场至龙山镇场段项目已完成了招标,项目已开工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公机构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92人,其中:事业管理岗位9人,事业专技岗位26人,事业(工勤)编制57人。离退(职)休人员50人。遗属补助14人。内设有综合股、计财股、人事股、安全股、养护股、工程股6个股室。

主要包括: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550.1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9.8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9.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550.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24.90万元,占27.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28万元,占72.6%。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550.1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1125.28万元,占72.6%;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424.90万元,占2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0.1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9.8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9.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2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4.9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8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4.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0.1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09.87万元。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5万元,占6.05%;卫生健康支出50.65万元,占3.27%;交通运输支出886.28万元,占57.17%;住房保障支出94.60万元,占6.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4.90万元,占24.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3.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0.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4.6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86.28万元,主要用于: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4.90万元,主要用于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25.28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105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7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下降50%)。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与(较)2020年预算(同口径)增长2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且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46万元,增长38.34%。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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