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组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
2.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建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
3.分类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及制度建设。
4.指导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培训。
5.负责干部推荐、联审、考察的事务性工作。
6.承担县直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内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
7.承担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立、撤销、改选、换届等备案审査的事务性工作。
8.承担直属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评先、评优及表彰的事务性工作。
9.完成县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建责任,抓好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2.大力组织党员提能。开展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教育培训。加强党史学习。
3.组织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七一”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
4.巩固脱贫摘帽成果。开展全县驻村帮扶力量培训。统筹协调和督促县级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双联”、“走基层”、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全力做好抓党建促脱贫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机关。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股级职数4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09.9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38.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0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93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09.9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82.93万元,占75.4%;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7万元,占24.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9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1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38.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9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8.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1万元,占8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3.79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6.64万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涉及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均需按单位支出功能科目逐项说明,举例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3.11万元,主要用于: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开展机关党建、驻村帮扶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2.93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7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7.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较)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等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机关党建、驻村帮扶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一)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