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依法承担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权限内的道路运输行政审批事项。
3.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培训、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运营的行业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4.负责全县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组织重要、紧急物资运输和战备、应急等特种运输工作。
6.依法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7.指导全县道路运输客货站场建设。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和适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中层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会代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所人员思想政治觉悟,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强化政纪法规意识,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深入推进行风建设,严格按制度管事管人,纠正和查处不良问题,弘扬正气,彰显正能量,在全所大力营造注重学习、勤奋工作、团结进取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资格培训;强化二级维护监控,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三是落实源头治超目标任务。源头治超工作是运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源头巡查力度,认真落实“一超四究”和“黑名单”制度。建立长效治超的联动机制,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源头治超专项治理活动。
四是加强维修驾培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整顿市场秩序和经营资质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驾培学校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设培训点和从事其它非法驾培活动的不法行为,净化驾培市场。
五是打击非法营运,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大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群众作用,畅通举报投诉热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打击“黑车”意识;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领导带队和分片包干相结合的方式,对车站、医院、宾馆、市场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无证经营的车辆进行重点打击,有力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1394.70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4.9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60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1年收入预算1394.7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68.78万元,占48.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92万元,占52.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1年支出预算1394.7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460.92万元,占33.0%;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933.78万元,占67.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4.7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4.9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60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9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8.7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29.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5.9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7万元,占3.6%;卫生健康支出13.24万元,占1.8%;交通运输支出660.86万元,占91.1%;住房保障支出25.65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5.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95.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支出。
6.交通运输(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20万元,主要用于:对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的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59.8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4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且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下属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机关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7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
(八)交通运输(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指对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的补助支出。
(九)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一)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