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
2.侦办刑事案件。
3.负责治安管理,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治安保卫警卫。
4.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侦办涉毒犯罪案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5.依法开展出入境管理。
6.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
7.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8.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负责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收集、防范指导、犯罪侦查和应急处置。
11.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12.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承办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有新作为,着力健全源头治理机制,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大局稳定。
2.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有新作为,着力完善全域防控体系,全力守护社会平安、百姓安宁。
3.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上有新作为,着力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切实做到做强基层、夯实基础。
4.在推进公安队伍自身建设上有新作为,着力实施严管厚爱工程,努力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公安局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公安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073.1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91.3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484.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同时没有下达2021年度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年初提前下达了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安局2021年收入预算7073.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5.13万元,占4.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48万元,占95.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公安局2021年支出预算7073.1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6583万元,占93.1%;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490.13万元,占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安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73.1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91.3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484.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同时没有下达2021年度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年初提前下达了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1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15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4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84.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同时没有下达2021年度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年初提前下达了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830.11万元,占8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31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170.96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352.61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665.11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公安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87.78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户口证件工本费、火车站综合执勤室经费、禁毒宣传、涉毒人员管控、无毒害创建、社区戒毒康复、看守所、拘留所被拘押人员给养费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69.2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四级专网租线服务、基站信息传输租线服务、派出所政务外网租线服务、天网信息传输租线服务和治安卡口信息传输租线服务费支出。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办案特别业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92.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6万元,主要用于: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52.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568.95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5767.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80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安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同口径)增长9.6%。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及燃油耗费增加。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46辆,其中轿车24辆,小型载客汽车(面包车)2辆,越野车4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运兵车)3辆,斗式载货汽车(皮卡型)13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待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业务装备资金到位后,适时安排部分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更新。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7万元,用于4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公安行政管理、执法执勤、侦查办案、应急抢险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公安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公安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公安局机关及内设29个行政单位和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1.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0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减少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公安局安排有57万元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公安局共有车辆4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公安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办理户口证件工本费、火车站综合执勤室经费、禁毒宣传、涉毒人员管控、无毒害创建、社区戒毒康复、看守所、拘留所被拘押人员给养费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公安四级专网租线服务、基站信息传输租线服务、派出所政务外网租线服务、天网信息传输租线服务和治安卡口信息传输租线服务费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费(项)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办案特别业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公安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公安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