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县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
7.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8.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直属机关党建和老干部工作的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突出“两个维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二是持续深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三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四是坚持做深做实干部监督管理。五是加强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六是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七是着力集聚支撑高质量发展优秀人才。八是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九是不断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保障。十是持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组织部2021年收支总预算1356.6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56.8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60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了黄猫垭镇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建设项目及全县干部培训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组织部2021年收入预算1356.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3万元,占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6.34万元,占99.2%。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组织部2021年支出预算1356.6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681.34万元,占50.2%;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675.3万元,占4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6.6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56.8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60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了黄猫垭镇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建设项目及全县干部培训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6.3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29万元、农林水支出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46.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了黄猫垭镇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建设项目及全县干部培训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4万元,占6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6万元,占2.9%;卫生健康支出19.29万元,占1.4%;农林水支出400万元,占29.7%;住房保障支出38.98万元,占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84.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75.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开展干部管理、党建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组织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干部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干部管理经费、干部培训经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及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黄猫垭镇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建设项目(高台村)。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8.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10.9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45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5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组织部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组织部下属1个机关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9.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14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组织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组织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组织部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组织部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组织部机关开展干部管理、党建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组织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干部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干部管理经费、干部培训经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及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组织部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五)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组织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