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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4-12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共同领导。依法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法组织开展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审计;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各领域审计监督。重点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领域找问题、查“病灶”、提建议,及时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清障护航。

二是持续推进审计改革创新。加强对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力量统筹,积极构建国家审计主导、内部审计补充、社会审计参与的审计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党委巡察等监督的贯通,与财政、发改、国资、金融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审计“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三是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教育引导审计干部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从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审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审计局机关、苍溪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苍溪县重大项目稽察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审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881.2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8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10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审计局2021年收入预算881.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1.7万元,占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9.51万元,占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审计局2021年支出预算881.2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747.51万元,占84.8%;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33.70万元,占1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1.2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1.8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10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9.5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9.5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1.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7万元,占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5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23.64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47.42万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审计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628.7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审计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审计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审计局开展稳增长、“金审工程”建设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审计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委托业务费、培训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7.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3.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7.4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45.73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54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197.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下降23.1%。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审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审计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审计局下属1行政机关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项目稽察事务中心等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7.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55.4万元,增长36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审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审计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审计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苍溪县审计局机关开展重点项目、重点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指苍溪县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提高审计业务水平、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审计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审计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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