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2.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国资国企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国资国企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
3.承担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督责任,负责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县属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县域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按照组织管理权限,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提出任免建议,并对拟任命或建议任命的人选进行考察。负责对任命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有关规定,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组织监督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7.负责对所出资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事项的核准、备案和审批,确保资产运行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
8.负责指导所出资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9.协调中央、省、市和外地在苍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优化资本布局调整,打造符合市场规律的企业集团。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机制。
3.加快企业转型发展,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主体。
4.加大投融资力度,助力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快速推进。
5.转变企业监管职能,建立以管资本为重点的国企监管机制。
6.强化资产规范管理,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提质增效。
7.加强国企党的建设,强化党对国资国企的核心领导。
8.着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国监管营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机关。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工勤)编制16人。离退(职)休人员0人。遗属补助0人。其他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6736.3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362.00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减少、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及供养人员工资正常增长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6736.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463.98万元,占95.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36万元,占4.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6736.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463.98万元,占95.96%;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227.36万元,占3.38%;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45.0万元,占0.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36.3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362.00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10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减少、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及供养人员工资正常增长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36万元、上年结转6463.98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67.50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9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3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0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减少、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及供养人员工资正常增长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36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2万元,占6.80%;卫生健康支出9.20万元,占3.3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26.00万元,占82.98%;住房保障支出18.64万元,占6.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26.00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有企业项目管理、国有资产信访处置、资产评估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国资监管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土地增减挂钩、国有资产信访处置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8.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27.36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207.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2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2.3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01.97万元,下降27.24%。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减少、部门人员变动增加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国资事务中心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国资事务中心机关开展项目管理等国资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国资监管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