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少先队工作;指导青联工作,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全县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范和管理。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协助县委和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5.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少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6.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事工作进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 政府青年机构、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参与制定全县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县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7.协助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8.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结合现有团属工作阵地童伴之家、青年之家等常态化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积极联系中小学校定期开展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课堂、安全教育讲座等活动;协调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多对一”精准关怀活动,为困难儿童送去爱心。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增开心理咨询热线。
2.强化关爱青年成长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开展以“疫后重生,心动有约”为主题系列联谊活动。适时开展针对我县医护人员、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等青年人才的单身联谊活动;积极组织单位与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小型联谊交流活动;三是将交友主题与公益事业结合,开展多种志愿服务。
3.抓好全县青年双创工作。一是加大四川省青年创业促进计划(简称“SYE”)宣传力度,力争为我县20名创新创业青年成功申报SYE项目;二是大力实施“扶助10万名有志青年扎根深度贫困地区创业”(简称“青创10万+”)项目;三是加强创新创业指导工作,与高校、企业合作,深化创业大讲堂、电商培训、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等创业指导培训。
4.深化青少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持续深化与华中农业大学等知名高校和发达地区的人才合作,大力实施“逐梦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扎实开展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队,带领青少年持续开展“青春志愿·爱在社区”“青春志愿·靓在乡村”“青春志愿·守护生命”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5.加强公益品牌项目争取力度。加强与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壹基金、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北京莲花基金会、成都吾乐公益服务中心等大型公益组织的联系,力争每年争取“温暖包”“衣暖人心”“仁人书包”“爱助事实孤儿”“安全农家”等项目资金30万元以上,办好青年之家、童伴之家和儿童服务站,做好特殊困难儿童的关爱工作。
6.探索主干线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征地拆迁、一线防疫等重点工作领域成立青年突击队10支以上,充分发挥团员团干、机关年轻干部和志愿者作用,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向县委推荐优秀人才等方式,在青年群众中营造创先争优、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团县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团县委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县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97.3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团县委2021年收入预算97.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7万元,占20.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8万元,占79.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团县委2021年支出预算97.3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63.68万元,占65.4%;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3.7万元,占34.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3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3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团县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6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万元,占8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万元,占5.4%;卫生健康支出2.02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4.23万元,占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涉及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均需按单位支出功能科目逐项说明,举例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6.9万元,主要用于:团县委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等活动主要用于:团县委开展保障志愿服务工作者权益、团干部培训、志愿服务等青少年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3.54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5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团县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团县委等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6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78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团县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团县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团县委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团县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团县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保障志愿服务工作者权益、团干部培训、志愿服务等青少年等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团县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团县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