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承担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预警信息发布;
2.承担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保障服务;
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及信息发送;
4.负责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本地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和规划编制工作;
5.承担基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6.负责乡镇自动气象站点维护管理;
7.指导乡镇气象工作服务站工作;
8.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
9.负责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和气象知识普及等公共气象服务工作;
10.负责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11.开展农业、交通、环境、地质灾害、森林火险、乡村振兴、五水共治、全域旅游等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全面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和各项气象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重点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及重大会议、活动气象保障服务。针对政府决策指挥和应急管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气象服务。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新冠疫情防控、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气象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2.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对重点地区的区域气象观测站进行设备更换和观测要素升级,完善区域站点布局,进一步提高气象监测能力。加强精细化格点预报技术在服务中的应用,提升精细化预报服务能力。组织做好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3.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好气象减灾增收作用。强化气象为农服务,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猕猴桃特色农产品气象服务和技术研发、应用。进一步完善为农气象服务机制,提升服务实效。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等工作责任,实现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扎实推动部门党的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5.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培训,抓实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部门联动,推进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做好冬春季节气象服务工作,抓好消防安全管理,促进内部安全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值守和突发事件报送。
6.深化单位法治能力建设,提升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加强与应急、行政执法等部门合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气象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上年结转。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59.3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59.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84万元,占1.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3万元,占98.6%。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59.3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59.3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3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8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1.33万元,占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59万元,占88.6%;住房保障支出2.79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51.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以及乡镇区域气象站和加密气象站的维修维护,全县防灾减灾事项,以及播报真人版电视天气预报等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6.5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项目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下属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项):指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以及乡镇区域气象站和加密气象站的维修维护,全县防灾减灾事项,以及播报真人版电视天气预报等费用。
(七)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九)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表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