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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4-14 来源: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按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大队目前主要承担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消毒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健康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等公共卫生监管工作以及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监督、计划生育监督执法等九项职能职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工作,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2.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把好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公共场所、交通卡口站点等重点单位、关键环节的卫生监督关,组织开展冬春季节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

3.做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深入推进以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为重点的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证监督覆盖率和频次;分类别开展专项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监督。以乡镇非法游医游贩为重点,严厉打击游医、假医、巫医等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诊疗科目执业、非医师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放射卫生、母婴保健、传染病防治、采供血卫生、医疗废物等项目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逐步健全在线监管网络和医疗卫生机构信用体系建设。

5.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车站商超影院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完成春秋两季开学前卫生专项监督,频次达到2次/年;做好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适时调整被监督单位量化分级评价等级,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严格监管,与县疾控中心联动,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单位重点监督。

6.深入开展职业健康监督。进一步完善全职业卫生监督对象本底资料,扩大监督对象覆盖面,对砖厂、矿山、建材等尘肺病易发行业进行专项监督;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对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队伍业务水平;严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职业病防治措施,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7.高质量完成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将规范化建设作为2021年大队的重点工作,一是倒排工期,按照设计方案和时间节点,多管齐下,齐头并进,保障规范化建设高质高效推进。二是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财政部门汇报协商,争取后续项目资金。三是加强“智慧卫监”平台建设,加快监督对象和数据接入,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四是组织人员学习先进地区建设经验,补齐短板完善弱项,确保如期完成任务迎接验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451.3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9.0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1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项目支出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2021年收入预算451.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7.06万元,占25.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25万元,占74.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2021年支出预算451.3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275.04万元,占60.9%;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76.27万元,占3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1.3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9.0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1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核定项目和金额编入部门预算以及项目支出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2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0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4.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0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9万元,占4.7%;卫生健康支出408.24万元,占90.5%;住房保障支出21.77万元,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1.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21.8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36.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卫生专项执法整治、卫生保障、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卫生许可相关证件工本费、职业病监督等。

4.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项):2021年预算23.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74.14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25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23.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7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8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减少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部门卫生专项执法整治、卫生保障、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卫生许可相关证件工本费、职业病监督等。

(六)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项):指部门按规定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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