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联系驻县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县内金融机构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的协调服务工作,引导、协调、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的服务协调工作;承担企业上市审核推荐工作、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资产重组、配股、增发工作;负责产权交易规范发展、重大金融项目招商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和农村金融体系、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研究运用融资政策、渠道、平台、工具和外地融资经验;负责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工作;负责县级相关部门、县级国有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三农产业融资的协调服务工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统领,以发展普惠金融为主线,以深化金融领域重点改革为抓手,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底线,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全力推动融资融券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优势,积极争取农发行等银行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基础设施的项目贷款支持;完善“政银”合作机制,拓展与股份制银行的合作。运用乡村振兴等政策,精心策划、包装、储备了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社会效益好、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发展方向的项目,充分发挥债贷组合、多元整合效应,不断创新融资方式,构建出以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与社会资本合作为主线的“黄金三角”,形成了涵盖信贷、债券、PPP的多元化融资格局。细化“找钱”“用钱”责任,按照责任部门、银行机构细化资金申报、资金投放责任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加大协调信贷投放力度。会同各经济主管部门和人行苍溪支行、广元银保监分局苍溪监管处等监管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多措并举,鼓励各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信贷投放平稳较快增长。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了解和掌握银行信贷政策,聚焦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和放贷条件,完善项目推介工作,做好融资协调和服务工作,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坚持以“做强金融总量、做优金融质量、加大金融投入”为重点,引导银行创新信贷产品,优化信贷服务,降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门槛,提升全县经济主体资金可获得性;加速推动绿色金融、“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工作,力争投放规模实现新突破,努力确保全年金融目标实现。
三是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实施普惠金融,提高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的服务水平,鼓励涉农金融机构继续在乡镇基层增设支行或服务网点;会同人行、银监、公安等部门对全县金融活动进行日常监管,防止出现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察和现场检查力度,确保“两类机构”规范化经营。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领域增多、作案手段翻新的严峻形势,继续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开展好各类“防非”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现象。深入开展金融系统扫黑除恶治乱,确保县域金融秩序稳定和金融环境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721.9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5.3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309.07万元,主要原因是向金融机构支付的财政奖补资金纳入我单位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721.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9.56万元,占3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2.39万元,占68.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721.9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177.39万元,占24.6%;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44.56万元,占7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1.9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25.3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309.07万元,主要原因是向金融机构支付的财政奖补资金纳入我单位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2.3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5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2.3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09.07万元。主要原因是向金融机构支付的财政奖补资金纳入我单位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31万元,占6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万元,占1.3%;卫生健康支出4.83万元,占0.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0万元,占34.7%;住房保障支出10.15万元,占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47.31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对县域内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奖励、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77.39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16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同口径)增长55.6%。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下属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8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8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九)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