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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4-15 来源: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全县项目投资宏观管理、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章草案, 监测经济运行;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粮食储备体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加强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管理。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全力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一是高质量编制并如期出台“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二是强化向上对接,力争将“阆苍南一体化协同发展示范区”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2个重大平台纳入省级规划,“猕猴桃全产业链融合发展项目”和“秦巴山区苍溪段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工程”2个项目取得政策和资金支持。

2.全力抓好项目投资工作。一是强化项目谋划储备。二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强化重点项目调度。持续推行“五专机制”和县领导联挂重点项目制度,用好重点项目APP智慧监管平台,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比武、年考核“四个一”工作机制。

3.全力抓好阆苍南一体化协同发展。一是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探索经济区和行政区适度分离,推动资源要素高效聚集,打造阆苍南嘉陵江流域绿色发展示范区、川东北经济区县域协同发展示范样板。二要抓住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机遇,争取一批重点项目进入国省规划“盘子”。三要完善推进协作机制,继续深化市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务实推进干部人才交流互派,壮大协同发展人才支撑。

4.全力抓好营商环境优化。一是切实做好系统治理的后半篇文章。督促各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的治理工作职责,做到人人头上有责,个个手上有事。二是扎实开展指标提升行动。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等18项一级指标,细化改革举措,抓好改革落实。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实现“网上办、就近办、帮代办、一次办、容缺办”。三是严格落实政策保障。系统梳理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现有政策措施,对标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土地供应、水电气油运、项目融资、企业用工等政策支持。

5.全力抓好以工代赈、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工作。一是积极向上对接,力争申报的示范工程等项目落地我县,大力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以工代赈投入资金的15%。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二是继续维护好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全年计划完成社会粮食收购10万吨,粮食销售10万吨,油菜籽收购2万吨,食用油销售0.6万吨。加快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天府菜油”行动示范县项目。三是加强储备粮和应急物资管理,完成省级储备粮食轮换2453吨,食用油420吨,落实好县级储备粮食2500吨、县级储备菜籽油300吨承储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其他支出。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590.74万元,同口径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773.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收入预算2590.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96.14万元,占6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6万元,占3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支出预算259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6万元,占26.7%;项目支出1898.14万元,占7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90.74万元,同口径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773.41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6.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5.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9万元、农林水支出110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5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23.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4.6万元,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4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54万元,占82.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万元,占7.16%;卫生健康支出31.59万元,占3.98%;住房保障支出53.57万元,占6.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50.55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规划编制论证及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4.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1万元,主要用于: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适当照顾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1.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3.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92.6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63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5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 款预算数1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下降20%。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97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一)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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