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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4-15 来源:苍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好所在镇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师是关键。因为好的教育内容,完善的教育方式,理想的教育方法,靠教师去实施。以狠抓师德、师风建设,树教师新形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和政治学习,树立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师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教学管理的实质在于管理者凭借教师的智慧和才能,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实现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整体素质水平的目标,一流的学校需要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管理离不开科学规范的制度,只有形成团结、协作的发展态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才有可能,所以完善和制度规范与科学的考核制度,是提高教师素质,激励教师努力工作的重要保证。

3.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4.加强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5.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定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结合热点问题进行典型案例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6.经常性地进行“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完善考核评比办法,发挥文明班级的带头作用。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7.切实加强体、卫、艺工作,培养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审美鉴赏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8.狠抓教学常规工作,做好常规工作的检查与落实。

9.加强教学研究,规范课堂教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2021年收支总预算418.4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5.7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46.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2021年收入预算418.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79万元,占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65万元,占9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2021年支出预算418.4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418.4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8.4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5.7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46.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6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2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6.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6.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21.36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9万元,占8.6%;卫生健康支出17.5万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32.79万元,占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 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321.36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4.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68万元,主要用于: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2.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06.65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38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26.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下属0机关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6.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6.7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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