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集中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5)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政处罚权及其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行使交通运输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权及其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7)履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3.负责行使县经信局、县商务经合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3个部门和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县住建局建筑装饰装修和城镇民用燃气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行使工业和信息化(包括食盐、电力和成品油、节约能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商务和经济合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建筑装饰装修和城镇民用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与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4.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智能化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5.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和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7.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8.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社会动员工作。
10.参与县人民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11.负责配合各行政部门重点工作、行业整治等活动。
12.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
13.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报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路通、街净、城美、人和”为基本要求,积极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大力完善便民利民市政设施,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积极进取,发奋向上,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1.推进智慧化城管建设。完成国家、省、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建设综合执法智慧管理平台。新建市容市貌监控点位20个,违停抓拍点位27个,违章搭建高点监控2个,车辆巡逻执法取证1套,渣土违章抓拍单元10套,噪音扬尘监管监测设备10套,利用旧有公安天网监控和政法委的雪亮工程监控设备92个点位,形成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2.合力攻坚,统筹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一是大力实施“清洁城市”攻坚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和公共区域药物消杀,阻断病媒生物传播途径。整治工地扬尘、运输车辆沿街抛撒滴漏、餐饮油烟污染。二是联合打好“城市整容”攻坚战。持续开展城市乱象治理,整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法搭建、广告乱贴等行为,严格做到“坐商归店、摊点归区、农贸归市、停车归位、广告归栏”。三是积极推进“亮化美化”攻坚战。强力治理城市牛皮癣,清理破损广告,净化建筑物立面,保持市政设施完好、干净整洁。
3.多措并举,强化违法建设监管。一是全面落实“人盯楼盘”包案责任,严格执行开工审查。二是完善巡查制度,坚持每日防控巡查。将百利新区、花家坝、火车站、湿地公园作为管控重点。三对新增违法建设“即建即拆”,确保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推行属地管理模式,加强联防联控。
4.创新机制,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城市街区综合治理“街长制”工作,构建“县级领导、辖区单位、城市社区”三级联动管理机制。二是倡导“721”工作法,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183.7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3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5.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1183.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3.91万元,占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83万元,占9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1183.7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965.83万元,占81.6%。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17.91万元,占1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3.7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3.3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5.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8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9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2.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9.8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9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29.56万元,占2.8%;城乡社区支出918.83万元,占85.9%;住房保障支出61.25万元,占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9.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14.83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00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如城市管理执法、城乡建设监察管理执法、社会事务管理执法、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1.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63.70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89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6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同口径)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7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行政执法、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等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8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24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