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名、体检、考务、考籍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2.负责按规定征收、使用和上缴全县各类招生考试费用。
3.负责全县各类招生考试数据统计与信息发布。
4.承担县招委、县自考委和教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着力提升招生考试保障。进一步完善县招考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相关单位加强领导,将招生考试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工作任务,细化目标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开展好“五大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招生考试平安顺利。加强标准化考场管理。落实好国家教育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维护好标准化考点五大系统,完善标识标牌,更换时钟、身份验证仪,始终保持考点、考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着力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强化报名和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认真采集基础信息(含考生身份、面颊、指纹、体检、志愿、录取信息,考点、考场、考务人员信息等),严格审核验证,确保准确无误。切实做好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审验工作,做好考生信息化体检工作。规范考试操作过程。严格选聘、编排考务人员,加强各类人员培训,做好各类招生考试后勤准备,严格考试流程,坚持全程监管,及时纠偏。高中考期间与公安、交警、卫生、城管等联动,强化外围保障。
3.着力精心组织考试。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编制高考、中考、自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准备足够的防疫物资,抓紧、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细致实施招生考试。按照安全、公平、规范原则,科学编制《苍溪县2021年“两考”工作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全体人员安全保密、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和业务能力,与涉密人员签定安全保密责任承诺书,坚决追究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考试工作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确保试卷、施考、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4.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宣传。进一步完善宣传方式,加大招考工作宣传力度,准确传递高考、中考政策和措施办法,做好各类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重点做好对《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相关法规的教育宣传,使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形成高压态势,自觉遵守考试规则,维护考试公平,严肃考风考纪。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组织重点高校来苍集中开展各类招生政策和计划宣传,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督促指导各高中学校实施好“专项计划”和“强基计划”。
5.着力加强招考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开办招考工作人员大讲堂,定时定期定人定专题举办专题讲座,不断提高招考人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高质量完成省级招考课题研究。积极应对新高考。全省高考综合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关键期,今年将继续开展调研论证和方案修改完善工作,全县将进一步加强基础保障条件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分类招生考试改革模式,为稳妥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学厅〔2020〕1号)精神,增加考试中心在岗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全省领先的高考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87.8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3.5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3.4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87.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0万元,占4.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39万元,占39.1%;事业收入50万元,占5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87.8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29.39万元,占33.4%;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8.50万元,占6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3.5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3.4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3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4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7.97万元,占8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万元,占7.6%;卫生健康支出1.31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占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7.97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包括考试考务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9.39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2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1.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下属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等1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九)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