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参与编制县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3.负责园林绿化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参与拟定全县城市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参与拟定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规范。
6.承担城区公共绿地保护、管理、养护、修复、宣传教育。
7.承担园林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职责。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继续坚持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广大市民对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诉求,建设群众满意的城市园林景观。
2.积极落实精细化园林养护管理措施,提高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确保乔木成活95%以上、灌木成活95%以上,草坪无秃斑;全年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园林绿化景观效果显著。
3.组织实施好全城重要节点的鲜花栽植工作,确保四季有花。
4.实施好嘉陵绿道水毁项目的恢复工程,确保绿道的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达到灾前水平。
5.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绿化养护项目的监管工作,使养护质量达到广元市园林绿化养护二级标准,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质量。
6.继续加强职工业务培训,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继续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相关工作,力争国家园林县城创建一举成功。
8.加强安全生产,增强园林绿化养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能力。
9.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本单位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449.3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9.5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13.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449.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4.42万元,占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95万元,占63.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8万元,占1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449.3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178.95万元,占39.8%;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70.42万元,占6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9.3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9.5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13.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4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2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5.32万元、农林水支出14.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9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万元,占4.2%;卫生健康支出2.1万元,占1.4%;城乡社区支出257.04万元,占89.6%;住房保障支出11.85万元,占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257.04万元,主要用于: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78.42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16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6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下属中心机关1 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江南新城区公共绿地养护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园林绿化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八)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