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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4-15 来源: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8.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推进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拥军文化打造,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自豪感;二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规范窗口办理制度、办理程序,进一步方便群众。

2.进一步开展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创业工作。以帮助退役军人实现良好就业,尽快融入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以退役军人全日制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推荐、创业优惠政策落实为抓手,提升就业创业质量。组织更多形式、更大规模的军人军属专场招聘会,帮助退役军人尽快实现就业。

3.进一步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对计划包装纳入的12个项目进一步科学合理规划,积极与发改等相关部门对接,力争全部纳入“十四五”规划,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提升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

4.进一步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社会氛围。一是继续深入挖掘我县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展更加丰富多彩的双拥文艺宣传;二是切实做好欢送新兵入伍,欢迎老兵退伍、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工作,增强军人军属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三是常态化开展好困难退役军人联系帮扶工作,努力拓展资金渠道,创新工作措施,让退役军人家庭生活更加幸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苍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苍溪县光荣院、苍溪县军休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9542.0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87.0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712.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优抚对象待遇标准提高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9542.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09.08万元,占1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32.25万元,占85.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9542.0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704.23万元,占7.4%;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8837.82万元,占9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42.0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87.0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712.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优抚对象待遇标准提高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32.2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9.0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3.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32.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12.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优抚对象待遇标准提高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3.08万元,占95.09%;卫生健康支出374.33万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24.84万元,占0.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42.4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工作中涉军维稳、退役士兵光荣返乡、拥军优属、优抚事业单位、烈士陵园、资金争取等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761.9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对象的定量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39万元,主要用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军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21年预算数为62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军休机构管理、2020年度自助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2.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6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04.23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6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2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苍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苍溪县光荣院、苍溪县军休所等3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32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退役军人工作中涉军维稳、退役士兵光荣返乡、拥军优属、优抚事业单位、烈士陵园、烈士共祭、双拥等工作性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抚恤对象的定量补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军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离退休人员工资、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2020年度自助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等补助支出、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企业军转干部补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指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补助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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