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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4-16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拟定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财政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执行。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履行住房公积金的行政监督职能。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方案和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壮大收入规模。将组织财政收入作为首要工作,千方百计壮大财力规模,会同税务部门和非税执收部门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确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完成6.92亿元,力争突破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12.9%,完成6.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长58.8%,完成1350万元。

2.全力做好“三保”。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当前财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首要任务,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持续办好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民生实事,确保民生支出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65%以上。

3.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将清理缴回的存量资金等统筹用于民生事项。将过“紧日子、穷日子、苦日子”作为长期的财政方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做到以收定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制定财政支出负面清单,建立财政标准支出体系,切实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4.突出资金争取。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战略机遇,力争全年争取到位项目资金57亿元,为苍溪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5.抓实债务管控。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力争全年争取到位专项债券资金4.5亿元以上,化解隐性债务7.3亿元以上。

6.提升资金绩效。建立健全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机制,全面实施绩效动态监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所有项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负面清单和“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追责问责机制。

7.加强财政监管。切实做好政府采购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政府采购节约率达到5%以上。建立财政评审中“评与审”相分离的机制,评审节约率达到7%以上。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健全违规支出预警机制,完善资金直达机制,严控开设实拨资金账户。加强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力争收回存量资金6000万元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县财政局机关、县财监绩效中心、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财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492.7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1.7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153.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财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1492.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2.64万元,占1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0.14万元,占8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财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1492.7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1027.14万元,占68.8%;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485.64万元,占3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2.7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1.7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153.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0.1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0.1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3.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9.79万元,占8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7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36.28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71.4万元,占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46.79万元,主要用于:县财政局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03万元,主要用于:县财政局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如: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金财网会计核算软件服务、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全县票证管理、项目资金争取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2.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6.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27.14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83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19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财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财政局下属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县财监绩效中心、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等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2.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3.24万元,增长187.1%。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及金财网会计核算软件服务费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财政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财政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财政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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