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节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资源信息、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堤防建设;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镇集中供水及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小型水电站管理。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宣传、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承担苍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排涝、抗旱工作;按规定负责江河湖泊和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9.指导全县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指导全县重大水利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完成乐园水库下闸蓄水验收,高干渠通水验收。
2.全面完成龙狮水库、黑山水库及桥溪、元坝、龙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九盘溪山洪治理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3.推动苍溪县百利堤防一期主体完工。
4.科学编制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5.切实抓好行业遗留问题信访稳定工作。
6.重点抓好水利项目包装入库和争取,抓好水利常规项目推进。
7.全面推进河长制,规划编制2021-2025年“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制定2021年27条河流河长制工作清单。
8.积极推进2021年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工作,确保2021年各项创建指标达标并通过省级验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5个。主要包括:水利局机关、水政监察大队、河湖管理保护站、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苍溪县白桥水库事务中心、苍溪县文家角水库事务中心、苍溪县闫家沟水库事务中心、苍溪县大洋沟水库事务中心、苍溪县乐园水库事务中心、双丰水库管理站、印合水库管理站、东方红水库管理站、三林水库管理站、红旗水库管理站、长征水库管理站、三叉沟水库管理站、铧厂沟水库管理站、文林水库管理站、嘉陵水库管理站、四槽沟水库管理站、红星水库管理站、团结水库管理站、富强水库管理站、红卫水库管理站、立新水库管理站、韩家湾水库管理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苍溪县水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1672.99万元,同口径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243.8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918.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水利工程建设增加、新增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及水利技术推广。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水利局2021年收入预算21672.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581.03万元,占8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1.99万元,占1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水利局2021年支出预算21672.9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1550.97万元,占7.16%;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0122.02万元,占92.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672.9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243.8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918.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水利工程建设增加、新增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及水利技术推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1.9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6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20.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9.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37万元、农林水支出2025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2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91.9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18.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水利工程建设增加、新增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及水利技术推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03万元,占3.08%;卫生健康支出66.22万元,占1.62%;农林水支出3773.54万元,占92.22%;住房保障支出126.20万元,占3.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6.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5.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0.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32.45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205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节水型社会创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3.8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2.3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600.07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管理站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贴、奖励金、办公费、商品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550.98万元,其中:
水利局人员类项目731.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水库管理站人员类项目697.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水利局公用经费项目6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水库管理站公用经费项目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水库管理站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实为末执行车改的事业单位租车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均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水利局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增长20%。水库管理站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水利局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1年水库管理站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与2020年持平,实际为未参加车改事业单位租车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水利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且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苍溪县水利局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水利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苍溪县水利局含1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及25个事业单位,包括防汛抗旱减灾中心、河湖管理保护站、水政监察大队、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苍溪县白桥水库事务中心、苍溪县闫家沟水库事务中心、苍溪县大洋沟水库事务中心等,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1.5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0.02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苍溪县水利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苍溪县水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苍溪县水利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水利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水库管理站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水利局机关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用于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用于节水型社会创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用于乡镇水库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水利局、水库管理站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