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7902632/2021-0567 | 关 键 词 | 新媒体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4-16 |
文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
新媒体监测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情况。一季度,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470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698条。在规定时限内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实时发布疫情防控最新信息65条。开设2021年全国“两会”专栏,及时转载相关信息,“两会”期间共转载相关信息254条,累计浏览量20000余人次。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云峰镇、白桥镇等乡镇和县自然资源局、苍溪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良好。文昌镇、彭店乡和县商务经合局、县发改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不力。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截至3月31日,全县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25个,其中政务微博10个,政务微信15个,关停政务新媒体3个,总体合格率为96%。“苍溪文旅体”政务微信和“苍溪应急管理”政务微博运行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一是政务动态信息较多,重点领域、互动类、服务类等信息较少。二是一体化平台办事指南要素不完善,如办事流程缺失、办理时间填写不规范、未提供示例样表和空白表格下载方式等问题。三是政策解读不主动,解读内容简单,解读形式单一。
(二)政务新媒体互动和服务功能有待完善。个别政务新媒体关闭文章留言功能,未及时对简单常见的咨询进行回应。部分政务新媒体缺乏“掌上”服务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规定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内容进行公开。
(二)严把上网信息审核关。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数据关,确保上网信息内容合法、准确、规范。对领导人姓名、政治用语仔细核校,确保绝对无误。
(三)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文件承办单位要对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多样化解读,做到内容丰富、简单明了,方便公众知晓和理解。政务新媒体建管单位要积极探索政务新媒体“掌上”服务功能,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回复。
附件:1.2021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2.2021年第一季度监测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政务新媒体名单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