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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白山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4-20 来源:苍溪县白山乡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继续履行好一岗双责,围绕“抓党建、夯基础、凝合力、谋发展”的思路,抓好党建工作。二是完善建章立制,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大力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

2.强化产业扶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扎实抓好中药材、猕猴桃等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加强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合理划分村与户效益,既让村集体经济有“钱袋子”,又让村民致富奔小康有“好路子”。对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要通过签订项目帮扶协议,实现收益分红,增加收入。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要将产业、就业培训、技术指导精准实施到位,对有种植、养殖需求的建档立卡户,进行技术指导,提供多样增收途径。

3.拓宽就业帮扶渠道。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技能,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一户一业”,增加其工资性收入。依托村级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结合生态防护林建设等开发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上岗,增加收入。

4.持续推进结对帮扶。坚持结对帮扶脱贫户全覆盖,并长期保持不变。帮扶人要根据建档立卡户的实际情况,按照“因户施策、政策到户、分类指导、配套服务”的原则和“一户一策、一户一法”的思路,“量身”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和措施,帮思想、帮门路、帮资金、帮技术,在帮扶实效上下功夫。

5.持续推进政策保障。对需低保政策兜底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对需要教育救助的家庭,综合运用助学贷款、减免学费、教育补助、教育救助、结对帮扶等政策措施。对需要医疗救助的家庭,落实各类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全力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对因残致贫户,落实好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因灾致贫户组织开展生活救助、生产救助和住房救助。

6.推进基础设施改善。进一步完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后续管护措施,确保建好的基础设施让农户长期受益。

7.着力建设法治乡村。改变现在的农村法治现状,在乡村全面普法、学法、守法,形成浓厚的法制氛围。下一步我们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乡政府大力普法,人民群众主动学法。促进农村人民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让农村干部、群众懂法。二是深化依法治理,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执法人员、行政人员做到有法必依。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提高公务人员、农村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白山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

白山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4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21人(含事业机关工勤编制1人)。离退(职)休人员9人。遗属补助6人。其他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白山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白山乡2021年收支总预算637.2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6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白山乡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637.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9.89万元,占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7.35万元,占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白山乡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63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35万元,占89%,项目支出69.89万元,占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白山乡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7.2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2.6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88.25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项目减少、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6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8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农林水支出145.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白山乡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7.3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8.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96万元,占4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64万元,占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96万元,占16.4%;卫生健康支出19.32万元,占3.4%;农林水支出110.08万元,占19.4%;住房保障支出38.39万元,占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57.2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2.7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26.6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5.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7.5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5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0.0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8.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白山乡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67.35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449.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11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白山乡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同口径)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白山乡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白山乡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白山乡人民政府下属乡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32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白山乡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白山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白山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白山乡人民政府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白山乡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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