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综合管理。负责文电、会务、宣传、 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印章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公文审核、制发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和内部督查督办;负责拟订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人大、政协联络有关工作。
2.党建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机关党建、村(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行业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统战、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3.行政执法。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集镇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监督、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统筹协调自然灾害、 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体系,负责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老龄、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残疾等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
5.经济发展。负责拟订本地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优化,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负责辖区内重点经济建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商务和经济合作、粮食和物质储备、水利、扶贫开发、移民、林业、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实施等工作。
6.社会治理。负责拟订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面依法治镇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综合网格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禁毒、防邪、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基层平安建设等工作。
7.财务管理。负责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负责对本级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8.村镇建设。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农房审批等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老旧危楼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建设和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9.信访维稳。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定期统计分析问题,及时报告重要信访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参与调查、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配合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做好社会稳控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巩固脱贫成果,激活致富奔康新动力。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继续通过产业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社会兜底等扶贫方式,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
2.实施乡村振兴,绘就产村融合新画卷。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农业农村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继续做大做强农业主导产业,努力打造具有我镇特色的猕猴桃、雪梨、柑桔、核桃、蔬菜和中药材六大产业基地。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培育更多新型职业农民。全力打造全域旅游,继续打造提升将军村“四川最美古村落”,努力提升玉带峡、将军驿、川北孔子林等旅游景点品质。
3.致力招商引资,带动投资建设新成效。通过资源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等有效形式,引进优质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协调配合做好S411线快速通道、绵苍巴高速项目拆迁及建设以及20个村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加快场镇滨江河堤、九盘溪河道治理项目建设。
4.保障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福祉新水平。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巩固集体经济项目“一村一品”全覆盖成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坚持做好扶贫济困、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加强综治、维稳、信访防范体系建设,坚持防控结合,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七五”普法工作。狠抓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安全生产、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支持做好人大、工会、宣传、工青妇、残联、档案、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老促会和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元坝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元坝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元坝镇2021年收支总预算2899.1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47.3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减少985.0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元坝镇2021年收入2899.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34.09万元,占18.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5.03万元,占81.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元坝镇2021年支出预算2899.1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2347.03万元,占81%;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52.09万元,占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元坝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99.1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47.3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985.0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5.0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8.42万元、上年结转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8.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42万元、农林水支出692.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元坝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65.0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85.0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6.97万元,占48.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47万元,占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66万元,占13%;卫生健康支出85.21万元,占3.6%;城乡社区支出35.75万元,占1.5%;农林水支出525.92万元,占2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159.05万元,占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17.9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19.07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97.4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9.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7.39万元,主要用于:便民(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3.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1.6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5.75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综治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25.9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59.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元坝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363.03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185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49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元坝镇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同口径)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元坝镇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元坝镇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元坝镇下属党政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5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8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元坝镇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元坝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元坝镇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便民(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党政机关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五)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