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水利局关于对苍溪县职业高... » 详情
苍溪县水利局关于对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1-05-08 来源:苍溪县水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

你单位送审《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已受理,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编号:202104********5000。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四、五组,东侧紧靠已建的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可通过现有市政道路进入建设场地,交通便利。该项目场地中心坐标为:北纬31°43'10.72",东经105°56'14.85"东。

本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10.32hm2,均为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均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占地全部位于苍溪县内,本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将对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产生扰动,扰动面积为10.32hm2,其中建构筑物工程区2.31hm2,道路广场工程区3.78hm2,景观绿化工程区4.23hm2

经土石方平衡分析,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9.08万m3(自然方,下同),其中一般土石方26.47万m3,剥离表土2.61万m3;填方总量29.08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26.47万m3,表土回覆2.61万m3;无借方,无弃方。

项目总投资22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80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各级专项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5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项目所在地广元市苍溪县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重要湿地等重要的敏感区域。

二、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资料较翔实,工程及项目区概况基本清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基本清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措施布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深度的深度,可作为下阶段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工程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在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内,属西南土石山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项目所在地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928t/km2·a。

四、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结论。

五、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32m2,全部为永久占地。

六、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水土流失预测,本项目在施工建设期、自然恢复期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约为675.21t,其中背景流失117.68t,新增流失量557.53t。施工期新增流失量531.30t,占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的95.30%,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与监测频次、监测点布设。

七、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广场工程区、景观绿化工程区和临时表土堆场4个一级防治分区。

(一)建构筑物工程区

1.工程措施:建构筑物周边30cm×30cm(深×宽)雨水沟520m、表土剥离0.65万m3

2.临时措施:建构筑物周边30cm×30cm(深×宽)临时排水沟520m。

(二)道路广场工程区

1.工程措施:道路周边30cm×30cm(深×宽)雨水沟1980m、道路下方DN6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800m、道路两侧单算雨水口61个、道路一侧d1000雨水检查井30座、雨水管与市政雨水检查井连接处永久沉淀池3座、表土剥离0.82万m3

2.临时措施:施工出入口洗车槽(配套三级沉淀池)1座、场平开挖裸露地表密目网遮盖20000m2、施工场地临时堆放的材料防雨遮盖500m2、道路周边30cm×30cm(深×宽)临时排水沟1500m、各临时排水沟连接处临时沉砂池3座。

3.景观绿化工程区

(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14万m3、土地整治4.23hm2,景观绿化区域覆表土2.61万m3

(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区域景观绿化打造4.23hm2

(3)临时措施:场平开挖裸露地表密目网遮盖30000m2

4.临时表土堆场

临时措施:临时堆土土体边缘梯形断面(高1.0m、上宽0.5m、下宽1.0m)土袋挡墙675m,土袋挡墙边侧M7.5水泥砂浆砌筑红砖30cm×30cm临时排水沟675m,M7.5浆砌红砖1.5m×1.0m×1.0m临时沉砂池4座、临时堆土土体表面防雨布遮盖14000m2

带下划线的措施为主体设计的措施。

八、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89.26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保投资599.64万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为289.6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用103.30万元、植物措施费用0万元、监测措施费用18.1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用107.09万元、独立费用22.57万元,基本预备费25.11万元,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3.421万元(134209.4元),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该项目属公益性工程项目免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按照批复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水土保持措施建设。

十、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方案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该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强化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回填、运输的时间,做到即挖、即运、即填,减少土石方临时堆放时间,防止土石方二次调运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现象。土石方在调运过程中应注意加强遮盖等防护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洒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

(三)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我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外购砂石料应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工程建设中占用和损坏的水土保持功能设施,须依法向国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完善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十一、该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要及时自主组织验收,并将工作总结及验收报告提交我局备案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苍溪县水利局

2021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