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4.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全力以赴“推项目”。扭住项目投资主引擎,重点推进中石油净化厂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以金兰园区提升改造、转型升级为抓手,着力推进产业发展,建成苍北地区高标准猕猴桃避雨大棚栽培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农业项目,坚持“大园区+小庭园”发展路径,促进红心猕猴桃、中药材、健康养殖、有机粮油“3+1”主导产业延链发展;加快启动施店驿古驿道文化、红军文化及石油文化步游道建设项目,发展生态康养旅游。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做优做强各项服务。
2.全力以赴“抓产业”。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小水果种植、健康养殖、中药材产业。按照“镇有现代农业园、村有产业示范园、户有小庭园”的思路,发展巩固好小水果1200亩、中药材种植2600亩、猕猴桃1900亩,发展种养殖大户40户以上,年出栏生猪3.3万头,存栏小家禽30万只。促进农业产业的升级换代,形成“培养一批致富能人,带动一方百姓,搞活一批经济”的连锁反应,推进脱贫攻坚,带动农村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宁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宁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永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771.2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供水站水源项目等跨年度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永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771.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6.46万元,占9.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4.79万元,占9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永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771.2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694.79万元,占90.1%;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76.46万元,占9.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永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1.2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5.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供水站水源项目等跨年度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4.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0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33万元、农林水支出13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4.7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09万元,占51.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86万元,占5.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3万元,占13.4%;卫生健康支出23.99万元,占3.45%;农林水支出133.01万元,占19.14%;住房保障支出48.7万元,占7.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12.6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6.05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39.8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7.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36万元,主要用于便民(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3.0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8.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永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17.52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56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5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永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永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永宁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1.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8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永宁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永宁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永宁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永宁镇人民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永宁镇人民政府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实务(项):指永宁镇人民政府用于保障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永宁镇人民政府用于保障便民(农民工)服务中心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永宁镇人民政府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机构支出(项):指用于对基层医疗卫生室的维修及设施设备配置。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永宁镇人民政府用于保障镇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五)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永宁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