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聚焦乡村振兴发展“新目标”,实现百业共兴。按照乡村振兴总要求,加快推进环嘉陵江生态康养旅游产业带建设,高质量建成回水湾特色产业融合示范园(二期),建成拱桥沟渔旅基地。补短提升以水电路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以现代农业园区为核心,以户办小庭园为重点,做大种植基地,做强畜禽基地,做特水产基地,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响做亮生态康养、乡村旅游两篇“大文章”,全面推进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积极探索“农业+旅游”“农业+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打造名副其实的“陵江名片”。
2.铸造项目投资拉动“主引擎”,抓实项目培育。积极抢抓“两新一重”、成渝双城经济圈、阆苍南一体化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全力配合全县“十四五”项目规划,争取更多大项目、好项目纳入省、市、县“十四五”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充分利用陵江区位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良好、自然环境优越、人才智力集聚的发展优势,在扩大优质供给上谋新路,谋划包装储备一批链条型、基地型、龙头型产业项目,持续发力项目招引、落地、达产,切实强化项目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
3.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高地”,激发增长活力。秉承“发展之要、生态优先、民生为本”的理念,立足兼具城乡的特殊区位优势,全力支持配合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拉大城市骨架、提升城市品位、创造宜居环境。加强回水、茶店、六槐、庙垭、镇水5个撤并场镇和李花、玉女等居民聚居点功能配套,着力引导农村居民向人缘地缘友好、人流物流通畅、人气商气汇聚的地方集聚,实现乡村布局结构优化。大力度整合项目资金,以安全饮水工程、电网扩容提质升级工程、路网建设和危旧房改造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等生产生活热难点问题,夯实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物质基础。
4.满足幸福美好生活“新向往”,全面改善民生。常态化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社会公共服务配套,实现城乡共建共享。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鼎力支持职业教育。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推动镇属医院达标升级。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矛盾化解等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稳妥推进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信访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推进秸秆禁烧、污水治理和环保问题整改,坚守底色抓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乡村建设及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及农民工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陵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3166.5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9.0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减少649.73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未下达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陵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3166.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30.26万元,占16.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6.27万元,占83.3%。
(二)支出预算情况
陵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3166.5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2636.27万元,占83.3%;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30.26万元,占1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陵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66.5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63.0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649.73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暂时未下达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6.2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1.3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6万元、农林水支出68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75万元、其他支出1.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陵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36.2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49.74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暂时未下达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1.46万元,占4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4.88万元,占7.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58万元,占13.49%;卫生健康支出95.55万元,占3.62%;城乡社区支出27.66万元,占1.05%;农林水支出652.39万元,占24.75%;住房保障支出178.75万元,占6.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6.3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5.16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84.8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72.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3.06万元,主要用于:便民和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1.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6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52.3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8.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陵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636.27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20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55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陵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20年预算增长71.57%。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其他乘用车2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3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陵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陵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陵江镇下属政府机关2个行政单位以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便民和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0.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8.88万元,增长27.48%。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陵江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陵江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陵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便民和农民工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陵江镇人民政府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陵江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陵江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