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_1.部门收入总表
表1_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_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_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_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_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_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承担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构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强化学校安全、后勤、教研、基建和财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绩效和教育教学质量。
3.对标教育改革中的“9个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创新教育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师德建设、继续教育、考核考评工作。
5.承担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教育大会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一是切实开展管理深化年活动,加强校园安全稳定、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学校后勤、学校财务和德体艺卫语等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纪律意识和法纪水平;三是切实做好行业扶贫和教育扶贫工作,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52人,均为事业(工勤)编制。离退(职)休人员23人。遗属补助7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2019年部门预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4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07.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9万元。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2019年收支总预算676.48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减少等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2019年收入预算67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4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2019年支出预算67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48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6.4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0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减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4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07.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6.4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0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507.61万元,占75.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5万元,占13.2%;卫生健康支出31.41万元,占4.64%;住房保障支出47.29万元,占6.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507.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8.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1.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7.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6.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2.04万元、津贴补贴29.4万元、绩效工资157.4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4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9.45万元、住房公积金47.29万元等支出。
公用经费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8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10.9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4万元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1.32万元;遗属补助5.28万元;独生子女费0.10万元;助学金0.05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东溪初级中学校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溪初级中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东溪初级中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东溪初级中学校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东溪初级中学校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 初中教育(项),指东溪初级中学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东溪初级中学校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