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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东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5-28 来源:苍溪县东溪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筑牢基层党建战斗堡垒。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干部作风等方面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升镇村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确保中央、省、市、界首各项工作部署和重点项目的全面落实。

二是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围绕防、控两个环节,织密疫情防控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民生保障工作,为复工复产复学提供坚实保障基础、实现优质服务。

三是巩固扶贫成效,全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着重从两不愁三保障及提高收入着手,保障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易致贫户不致贫,特殊困难群体得到照护。始终保持浓厚的宣传氛围,继续保持强劲的工作势头,夯实帮扶责任,实行严厉的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扶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持续提高产业扶贫比重,大力培育特色鲜明、带贫面广、有竞争力的扶贫主导产业,积极培育引进新型经营主体。深化就业扶贫,认真组织开展贫困人口技能培训,不断增强贫困人口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和致富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持续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返贫预警、未贫先防”要求,切实加强动态监测、风险防控和后续政策落实。

四是夯实发展基础,有力有序推进现代农业。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积极引导土地向大户集中,培育生产大户、典型大户,不断提升农业科学管理水平。积极整合涉农项目,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特色产业扶持力度,抓好示范带动,积极促进种植、养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增加农业生产科技含量。鼓励申报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不断提高我镇农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对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进行积极引导和扶持,保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为发展农村规模经济提供保障。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运行,鼓励社会投资,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经济发展。

五是秉承绿色理念,常态长效提升镇域环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继续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环保督察,完善考核机制,强化问责追责,在思想上、行动上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深化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以“最美清洁户”评选等工作措施为着手点,严格落实“五清一改”,不断完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村民小组长、户长作用,积极倡导文明生活,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狠抓拆违控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管理网络,明确责任,抓好源头治理,坚决遏制违建增量。

六是着眼民生福祉,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坚持民生为本,共建共享,更加注重群众生活质量,更加注重群众主观感受,更加注重群众幸福指数。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资金及时定额发放。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及时发放各类社保、惠农专项资金,让群众切实感受政府关怀。积极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不断提高全镇道路硬化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提倡移风易俗,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村居。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发生。不断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加快老龄、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事业发展,统筹做好民族宗教、防汛抗旱、通信、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东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

东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实有编制内在职人员98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43人,其他人员2人。离退(职)休人员76人,遗属补助3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溪镇2021年收支总预算1909.7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3.9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1909.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2.34万元,占1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7.44万元,占81%。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190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44万元,占81%项目支出362.34万元,占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东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9.7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33.99万元。主要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7.4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5.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农林水支出35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7.4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35.0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5.65万元,占57.8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21万元,占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73万元,占11.14%;卫生健康支出55.47万元,占2.9%;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占0.53%;农林水支出350.13万元,占18.34%;住房保障支出101.59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81.9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63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74.2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项)2021年预算数为0.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0.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5.3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11.8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7.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5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东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东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9.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3.47万元,增加182.79%。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乡镇及单位整体并入,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东溪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东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东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三)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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