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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4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1-05-31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1年4月份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7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5587771

通讯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府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628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内容

1

苍溪县龙王镇插江防洪治理工程一期

苍环审批〔2021〕7号

2021.4.13

见附件

2

苍溪县嘉陵江百利大桥(渡改公路桥)拌合站项目

苍环审批〔2021〕8号

2021.4.13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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