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7902632/2021-01088 | 关 键 词 | 权力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7-16 |
文号 | 苍府发〔2021〕3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文件: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溪县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苍溪县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和
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乡镇权责清单和纪检监察电话,规范运行。乡镇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对权责清单作出调整的,相关乡镇要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委编办会同县司法局审核后,方可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1.苍溪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
2.苍溪县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
3.苍溪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
4.苍溪县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