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的预售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项目房产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销(预)售条件,不得买卖,也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企业(个人)名称 |
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项目地址 |
苍溪承阳置业有限公司 |
阳光十里江湾 |
县赵公坝(国际商贸城北侧2号地块) |
四川嘉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嘉溢玉玺 |
陵江镇江南城区杜里坝I地块 |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必须实行网上签订,购房款必须缴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否则,相关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三、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可登录网址http://118.121.231.122:8000/index.html进行查询。政策咨询电话:0839-5227373。
特此通告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