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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高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时间:2021-09-10 来源:苍溪县高坡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苍溪县高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和相关附表予以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经济建设。负责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和村乡建设等规划,提高新型工业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加强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5.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防灭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6.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谱好“后脱贫时代”篇章。坚持高站位,坚决扛起“后脱贫时代”工作责任。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和大整改活动,发挥返贫预警机制作用,确保贫困户不返贫。

2.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大力推动乡村振兴。一是进一步做优产业模式。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乡村振兴的前提,坚持“一主三翼五化”(一主:以健康养殖为全镇富民增收主导产业;三翼:以猕猴桃、中药材、特色经果林为产业腾飞羽翼;五化:以特色化、规模化、标准化、精细化、多元化为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模式不动摇,做大做强村示范园和户办产业园,强化管理出效益,确保贫困群众持续增收。二是进一步做强庭院经济。积极拓展新产业,立足“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原则,重点围绕“四园”项目,做到户均一亩产业园。积极引导群众瞄准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产业和品牌项目,做强集体经济项目,主动转变由单纯的耕地种田向整个土地资源做文章。大力发展“五小经济”“田坎经济”,实现“一村一品”“一组一业”产业格局。三是进一步做实农技培训。坚持抓好农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农技员、农技巡回小组的作用,开展专题培训到村到户。

3.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稳步增强综合实力。坚持项目带动引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握高坡转型发展新机遇,坚定不移把项目作为快发展、增后劲、促转化的关键来抓。完善重点项目联系制度,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为主抓手,不打折扣如期完成复垦1300余亩、投资8300余万元的项目任务。强化优商选商力度。大视野招引项目,大力度推进项目,持续做大做强项目投资引擎,深化“镇主要领导领衔+工作专班跟进”模式,集中精力、集聚力量、集成政策,重点关注旅游、养老、文化类等方面,引进符合高坡产业发展需求的项目;积极鼓励在外成功人士以项目回移、资金回流、技术回乡等方式,为家乡发展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4.加强人居环境整治,聚力提升镇村品味。一是持之以恒优环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完成镇村分类垃圾投放点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减量处理,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大三保卫战。大力推进秸秆禁烧,完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确保全年“零”火点。二是精细管理中心地。以高坡到东溪、高坡到黄猫垭等主路沿线环境整治为抓手,打响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加大政府驻地巡查管控力度,杜绝店外经营、随意堆放等行为,重点整治乱停车、乱摆摊、乱张贴现象,确保规范有序。加快河道建设,巩固提升“河长制”改革成果;完善林权管理,扎实推进“林长制”;落实“路长制”工作,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是干净整洁兴乡村。提升文明素养,倡导文明生活,实施婚丧从简、移风易俗,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继续做好“文明家庭”“最美庭院”“高坡好人”等评选工作,努力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

5.持续加强民生工程,全面保障人民福祉。一是加大民生保障。实施重点民生工程、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城乡低保信息化动态管理,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帮扶工作机制,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强化应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统筹抓好教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积极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各项活动开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坡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坡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高坡镇2021年收支总预算1076.4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7.1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乡镇区划改革合并村级财务支出减少和人员增减变动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1076.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9.04万元,占1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7.43万元,占8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1076.4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支出937.43万元,占8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高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6.4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47.1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减少293.8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乡镇区划改革合并村级人员增减变动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7.4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9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94万元、农林水支出228.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7.4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93.8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乡镇区划改革合并村及财务支出减少和人员增减变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54万元,占52.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89万元,占4.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8万元,占14.37%;卫生健康支出31.75万元,占3.39%;农林水支出182.00万元,占19.41%;住房保障支出61.57万元,占6.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54.0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4.47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38.8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3.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7.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4.4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1.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高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85.73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72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6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4.5万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乘用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高坡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高坡镇人民政府下属1个行政单位以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8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64万元,增长15.40%。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高坡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高坡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高坡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党委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广播)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保障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乡农业、畜牧兽医站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高坡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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